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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章程
发布时间:2018-01-10      作者:

为认真贯彻«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»和«陕西省实施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›办法»,推动我市无偿献血工作长期健康发展,保证临床用血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成立西安市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(以下简称服务队)。

一.工作宗旨  协助血站开展无偿献血工作,推动我市无偿献血工作,保障人民生命和健康,传播精神文明,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。

二.基本性质:服务队由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并热心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组成,以推动无偿献血为目的,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进行无偿献血宣传及服务工作。其特点是:志愿性、无偿性、公益性、组织性。服务队隶属于西安市中心血站,相关事项的协调由西安市中心血站血源管理科负责。

三.服务队设名誉队长(由主管站长担任)、队长、副队长、宣传委员、组织委员各1人。下设四个小组,各设组长1名。相关职责如下:

队长、副队长:规划并确定服务队的基本工作内容及发展方向;沟通协调志愿者及服务队与血站之间的关系;管理服务队各项日常工作。

宣传委员:负责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,配合血站根据无偿献血工作需要策划一些宣传活动。协助队长、副队长做好其他工作。

组织委员:负责队员的注册、培训、安排服务队队员参加志愿服务。协助队长、副队长做好其他工作。

组长:组织小组内的队员参加服务、宣传活动,并对队员的服务日期、服务内容、服务地址、服务工时进行核实记录。

四.加入志愿者服务队的条件

年龄18周岁以上,心智健全、品行端正、乐于奉献、积极参加无偿献血,有稳定的收入来源,拥护«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»,遵守«西安市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章程»,经自愿报名资格审定后加入。


五.服务队的工作任务

1. 宣传与推动无偿献血,实现无偿献血由献全血向献成分血、由献200ml向献400ml、由一次献血向固定献血转变。

2. 组织志愿工作者为献血者提供义务服务。

服务队管理

1.服务队的注册登记  由本人自愿并亲自填写«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注册登记表»,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、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用照片两张,由专职人员给予注册、编号、登记。

2.志愿者的入队辅导  入队辅导是专为新入队的志愿者而设,辅导内容包括:服务队的建设情况、志愿工作基本知识、无偿献血相关知识等。辅导采用集中辅导和自学两种形式。辅导由专职工作人员和有经验的志愿者主讲。

3.志愿者档案的管理   志愿者的档案资料,是管理和联络志愿者的重要依据。档案内容包括志愿者的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注册编号、通讯地址、联络电话、文化程度、职业、爱好、入队时间等,由专人输入电脑统一管理。

4.志愿者服务方法  队员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到各采血点参加志愿服务。集体活动由“服务队”和血站协商安排日期、地点。志愿者参加服务时应佩戴“志愿者服务证”、着志愿者统一服装(衣服、帽子),由各采血点负责人记录工时并签字。

5.  志愿者服务的记录  服务记录包括服务日期、服务地址、服务内容、服务工时等,服务工时每年统计打印,存档备案。服务工时主要以志愿者服务证和各采血点的登记本、假日内开会、采访等活动记录为依据。

6.  服务队队长、副队长、宣传委员、组织委员、各组长无故三个月不参加活动或无工作成效者,可劝其自动辞职,由服务队另选他人。

7.血站每年召开一次服务队工作总结大会,并对成绩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表彰。表彰依据志愿者服务工时、工作能力、队员评价等进行,由全体队员集体表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