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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程序
发布时间:2018-01-11      作者:


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程序

一、 每年年初,保卫科同各科室签订《年度综合治理、安全生产、消防、治安内保责任承包协议书》。

二、 保卫科每月最少招集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

三、 假日必查;特殊情况突击检查。将安全检查情况填写入《安全保卫工作检查情况登记簿》

四、 检查中发现的隐患,向领导汇报。并以《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》的形式通知有关部门,各部门对存在的隐患应按通知限期整改。

五、 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隐患,应按整改通知限期整改,并将整改情况填入通知单中,反馈保卫科,保卫科应及时验收。

六、 各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自查、自纠,节假日必查。

七、  重要部位、消防重要设施,使用部门同保卫科按相关规定定期检查、维修,确保设施的安好性。

八、 保卫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并填写《保卫科值班记录》

九、 保卫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关安全防范方面的教育宣传活动。

十、 外来人员进入血站大门应出示证件,办理《来客登记》

十一、保卫科每年年底前对全站的消防器材按消防规定,进行检查、维修和换药。

十二、 保卫科每年组织一到二次的消防演练。

十三、 发生突发性事件、事故、案件,严格按照《突发性事件预案》和《信息报送规定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