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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保卫制度
发布时间:2018-01-11      作者:

第一条   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加强值班工作,维护社会稳定。
      第二条   安全保卫原则。坚持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看好自己的门,管好自己的人,办好自己的事,积极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。

第三条   安全保卫职责
      门卫对进入站内的车辆要进行管理,对闲杂人员要进行询问。

全体干部职工在下班或出门时,要注意锁好抽屉、关好门窗,切断一切电器的电源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
财务人员每天下班前,必须认真清查现金,除留存小额现金外,其他应全部存入银行,各种票据及印章必须及时锁进保险柜。

第四条   值班安排。保卫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,夜间要加强安全防范。

第五条   值班纪律。值班人员必须负责安全保卫工作,要严格坚守岗位;要保证通讯畅通,做好电话接转和记录;要做好咨询接待,及时处理突发事件,          若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。
      第六条   值班考勤。值班人员不得迟到、早退或擅自离岗,有事要事先请假,科员之间调换值班时间应向科长报告。
      第七条  责任追究。站领导不定期对保卫科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,如发现值班人员不在岗或无值班人员接电话,扣除值班责任人当月奖金;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酿成恶果的,扣除值班责任人的全年奖金,并追究  值班责任人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