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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22-09-27      作者:

为更好地推进无烟单位工作,营造清新无烟单位环境,保障职工和广大献血者的身体健康。特制定以下内容。

一、血站成立“创建无烟单位”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控烟工作。下设办公室在保卫科。

二、血站室内场所全面禁烟。包括献血大厅、供血科、成分科、办公室、值班室、会议室、电梯间、卫生间等区域一律禁烟,以上区域均设有明显禁烟标识。

三、站内设有吸烟区,并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导。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并将烟头投入垃圾桶,不得随意丢弃。

四、站内各办公室、值班室、会议室、接待室等工作场所不得摆放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用品。

五、站内工作人员应带头戒烟。禁止在院内穿工作服吸烟,各科通过开展控烟培训帮助职工掌握控烟知识和技巧,对站内吸烟者均有进行劝阻的责任和义务。

六、控烟办开展控烟督查和明察暗访工作,对督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通报。

七、建立“控烟奖惩考核制度”,并将科室控烟工作纳入科室年终综合目标责任考核。

八、血站利用展板、海报、标语、LED屏等各种宣传媒介在“世界无烟日”等有利时机开展站内控烟宣传活动,营造“无烟单位”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