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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中心血站关于火险防范责任制度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06-17      作者:

各科室:

为了提高各级人员的防火意识,把火险防范责任落到实处,现将西安市中心血站火险防范责任制度下发给你们,各科室应认真组织学习,并认真执行。

一、责任科室与责任人职责

1、血站将所管辖区域划分为八个火险防范责任区,每个责任区由该区的责任科室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管理,并对该区的防火工作负全责。

2、具体职责如下:

( 1 )、负责本区火险隐患的巡查,发现隐患立即向主管领导、

主管科室或保卫干部报告,并提出整改意见,落实整改措施。

( 2 )、负责本区“群防群治”工作,经常性开展宣传活动,宣传有关消防的法律、法令、法规,提高职工火险防范意识和消防技能。

( 3 )、负责检查、保管本区域的消防器材,防止灭火器丢失、消防栓损坏。

( 4 )、发现火情,第一责任人要积极组织灭火,并打开消防通道,疏散人员,转移贵重物品和资料,立即向保卫科报警,向单位主管领导、主管部门报告。

( 5 )、各科室负责区域要把防火工作列入各班次交接事宜中,做到万无一失。

( 6 )、火险、火情排除后,责任人有义务配合公安消防部门、血站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事故原因,统计火情损失,组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。

二、责任区的划分

1、一号区:六楼宣传策划科所属办公区域。责任部门:宣传策划科。责任区第一责任人:宣传策划科科长。

2、二号区:五层办公室、党办、业务科、人事科、血源管理科及各部门所属办公区域。责任区第一责任人:办公室、党办、业务科、人事科、血源管理科负责人。

3、三号区:四层财务科、血型研究室、信息科及各部门所属办公区域。本区是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。责任部门:财务科、血检科、信息科。责任区第一责任人:财务科、血检科、信息科部门负责人。

4、四号区:三层血检科所属办公区域。本区是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。责任部门;血检科。责任区第一责任人:血检科部门负责人。

5、五号区:二层质管科、器械科、采血二科、成分科(本区是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)及各部门所属办公区域。责任部门:质管科、器械科、采血二科(含采血车及房车)、成分科。责任区第一责任人:质管科、器械科、采血二科、成分科部门负责人。

6、六号区:一层采血一科、供血科及各部门所属办公区域。本区是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。责任部门:采血一科、供血科。责任区第一责任人:采血一科、供血科部门负责人。

7、七号区:保卫科所属办公区域和站内公共区域。责任部门:保卫科。责任区第一责任人:保卫科部门负责人。

8、八号区:总务科所属办公区域、库房、后勤设施设备。责任部门:总务科。责任区第一责任人:总务科部门负责人。

三、火情与火灾事故的处理

1、火情与火灾消灭后,火情与火灾区域内的责任科室、第一责任人,应积极协助血站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组织该区域内的人员,分析查找火情火灾原因,分清责任,提出整改措施与处理意见。

2、火情与火灾的发生,属人为原因或主观原因造成的,应根据火情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,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,并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,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。

3、火情事故处理完毕后,血站应向全体职工通报事故原因与处理结果,教育广大职工,加强火险防范意识与管理,彻底杜绝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。

四、任区域与第一责任人的变更

1、血站科室设置若有变动,责任区域也随之调整,变动情况另行发通知。

2、血站科室负责人若有变动,且第一责任人以血站下发的人事变动通知为准,再不另行通知。